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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奈米科技研究中心陽明大學影像核心設施設置管理辦法

 

一、 宗旨: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奈米科技研究中心(以下簡稱台聯大奈科中心)於本校成立影像核心設施,以支援台聯大及本校奈米生技科學領域研究之長期性發展。

 

二、  組成與運作:

(一)陽明大學影像核心設施由陽明大學與台聯大奈科中心共同支持設立,參與台聯大奈米生技相關之整合型研究計畫,在本校則歸入儀器中心之運作管理。

(二)本核心設施設輔導老師一名由台聯大奈科中心陽明大學分部主任推薦之,協助監督影像核心設施各儀器之服務、管理與發展等相關事宜,並代表本核心設施參與並對儀器中心之管理委員會負責。

(三)輔導老師得針對各儀器委請校內教授協助解決儀器之建置與運作問題。

(四)本核心設施由專任研究員及數位專/兼任操作員負責核心設施之經常運作(該人員之延聘由研發處按研究人員之聘用辦法行之)。

(五)影像核心設施運作以自給自足為原則,服務收費專款專用。

 

三、影像核心設施之服務內容:

(一)提供影像核心技術平台及操作服務與台灣聯合大學系統、本校建教合作單位、以及其他單位之研究開發用途。

(二)定期開設儀器使用說明會,以推廣影像核心設施之技術與服務。

 

四、影像核心設施之規劃與運作經儀器中心管理委員會通過,公佈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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