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使用方法及規定

1.      申請者應先行以電話預約,並將由本核心設施按優先使用次序及需求量安排實驗時間,最遲請於前一日下班前聯繫,恕不接受當日服務之要求。並請詳細閱讀各儀器之相關規定。

2. 申請者經電話預約確認後,應下載影像核心設施使用收費單,並填寫基本資料及主管單位或實驗室負責人簽名,於實驗當天攜至影像核心設施交由管理人員,於實驗後填寫應繳金額,並於規定時間內,至出納組繳費。收費標準請參閱各儀器之收費原則及辦法。

3.      預約與取消

Ÿ             預約如因故無法使用,請於預約時間前24小時取消預約,假如沒有取消預約,次數超過三次,將給予停權一個月的處分

Ÿ             預約以一次為限,當次實驗完方能預約下一次,原則上一週總時數不得使用超過三個時段,以維護其它使用者之權利,如有特殊需求者,請與管理人員協調溝通。

Ÿ             預約後未如期使用,亦未於24小時前取消,仍須按全額收費。

Ÿ   請按預約時段準時上機實驗,遲到者不得要求技術人員延長服務時間或超出既定服務時間範圍。

4. 感染性樣品之特別規範

Ÿ             本核心設施所有儀器包括周邊設施,目前暫以處理一般組織或細胞樣本為主,若須進行其他具感染性樣品實驗,須先經本管理委員會開會通過。

5. 停權與懲罰

Ÿ             沒有遵循使用規則、沒有登記儀器使用情形、或是器具沒有清洗乾淨,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取消使用儀器一個月,第三次則取消儀器使用權利。

6. 儀器故障通報(for licensed user)

Ÿ             儀器發生故障時,請儘速告知技術人員,勿自行拆裝儀器,並請將儀器故障情形,詳細記錄於使用登記簿。因個人因素所造成之儀器損壞,請由個人負擔維修相關費用。

Ÿ    請按照技術人員及各儀器操作手則進行實驗,非經許可,請勿擅自變更儀器任何設定或擅自進行超出儀器可承受之實驗,若造成儀器損壞,請由個人負擔全額維修相關費用。

7. 其他操作注意事項

Ÿ           進入實驗室,一律換穿室內拖鞋,並將自己的鞋子整齊放置於鞋櫃內,以維護室內整潔。

Ÿ          研究實驗所使用的樣本,請自行保留或清理,切勿留置於工作檯面以免受污損或丟棄。

Ÿ          操作時請勿戴手套碰觸本室各項開關、抽屜和文書資料,以及各儀器和電腦之搖控器、開關、螢幕和鍵盤。

Ÿ          操作時,未經許可,請勿隨意般動或移動實驗室任何設備。

Ÿ          操作時請勿隨意啟動未預約使用之設備,違者將依停權與懲罰原則給予處分,若導致儀器損害,將依損害程度,由個人負擔全額維修相關費用。

Ÿ         電腦硬碟空間有限,為有利儀器之正常操作,請自備CD空白片存取個人實驗資料。非經負責技術員同意,請勿自行加裝任何軟體於電腦硬碟內。(請確認所用CD空白片無病毒存在,方可使用於本儀器相關電腦)本中心將不定期清理磁碟檔案,恕不負保管之責。

Ÿ         本核心設施之儀器操作手冊僅提供影印本外借,限一工作天內歸還。

8. 自行操作之申請及注意事項

Ÿ             欲自行操作影像核心設施,請下載使用申請書,並請按照各儀器之規定(特別注意事項),向儀器負責教授提出申請,並通過儀器操作之訓練課程及考試,使之具備自行操作之資格。申請資格僅侷限台灣聯合大學系統之師生。

Ÿ   自行操作影像核心設施者,收費仍比照一般時段之使用收費。

Ÿ  請確實填寫使用時數,若未照實填寫使用時數遭舉發者,將加倍收費,次數超過三次者,個人將遭取消自行操作之資格,並停止使用儀器之權力。

Ÿ  自行操作時,可開放其他同學或實驗室同仁到場學習觀摩,但嚴禁放任未具自行操作資格之同學或實驗室同仁,獨自於影像核心設施內操作儀器,違者若遭舉發超過三次,個人將遭取消自行操作資格,並停止使用儀器之權力。若因如此導致儀器損壞,將由該實驗室負責全額維修費用。

Ÿ   由於收費標準因使用單位而異,故操作時,以個人或實驗室之相關實驗為主,不得代替其他實驗室或校外單位人員操作,違者若遭舉發,將按實際使用者單位收費標準加倍收費,次數超過三次者,個人將遭取自行操作之資格,並停止使用儀器之權力。

9. 如有任何疑問,請電洽核心設施管理人員,分機5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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