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陽明大學圖書館  
借還書常見問題
 
1、請問經查書在架上,但到書架上卻找不到書,圖書館可幫忙代找書嗎?
2、請問如果想借的書查到後館藏地顯示在其他系所時,是否只要帶著學生證去借就可以了?
3、請問館藏地顯示為”通識中心圖書室”與”通識教育中心”是否相同?
4、請問研究助理,如何辦理借書?是否可向臺灣聯合大學系統借書?是否可借「互借證」至其他圖書館借書?
5、我們學校的圖書館有和榮總的圖書館互換借書證,師生如何取得榮總借書證?
6、除台北榮總圖書館外,我校師生是否還有其他附近的圖書館可去借書?
7、請問圖書互借證的借期是多久?
8、為何不能線上預約?查詢顯示書在架上,預約時卻出現字串"You cannot request an item that is on the shelf"?
9、我想續借,應如何辦理手績?
10、若還書日為 1月8日 , 1月9日 還書需要罰錢嗎?如到期日為假日且圖書館已經閉館,使用還書箱還書,需要罰錢嗎?
11、請問以往不是都有即將到期的E-mail通知,而現在則只會有逾期通知,是取消這項服務了嗎?
12、研究小間為什麼無法開放大學部?為何常常看到並沒有人在裡面使用
13、看到有不少的學弟妹直接帶東西到館內吃,是因為現在圖書館開放可以在裡面吃東西了嗎?
14、校外人士如何進館閱覽?臺灣聯合大學算是校外人士?
15、請問我要如何向臺灣聯大其他三校借書?
16、請問如何填寫清大的讀者權益聲明書?
17、請問要查詢臺灣聯合大學其他三校的個人借閱記錄,"證號"要輸入什麼?
18、如向臺灣聯合大學其他三校借書逾期,可在本校圖書館繳罰款嗎?
19、向臺灣聯大借的書已還(到期日是星期五),為何星期一還是收到逾期通知單,我還書日是星期五,這會有罰款嗎?
20、我向臺聯大借書時,書還在架上,填寫借書申請後,卻收到該書已被借出的E-mail通知,請我再上網辨理預約手續,請問系統不能直接轉為預約書處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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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館藏查詢,書顯示在架上,而找不到時,可能的原因有二:

一、書可能被擺錯位置了,請至流通櫃臺填寫「查詢未在架上之圖書或期刊」,本館將代為尋找,找到後將會以E-mail通知到館借書。

二、書可能已遺失或被其他讀者藏起來,本館會多次找尋,並發E-mail通知您,書已找到,請至本館取書;若還是找不到時,將建議您透過台灣聯大代借代還服務系統查詢是否有你需要尋找的書,或向榮總其他圖書館查詢,如有,則可憑學生證至本館流通櫃台辦理借證手續,使用互借證至它館借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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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圖書的館藏地如不在本館,而在其他系所時,目前本館只提供專任老師,透過圖書館代向該系所(中心)借用,且僅限館內閱覽,要借書之前,老師必需先填妥代借申請單交給本館,並等候圖書館通知。詳細請參閱陽明大學圖書館代借代還圖書服務。如學生欲借只能委託 老師代借。

二、申請資格:限本校編制內教師。

三、借用規定:

限館內閱覽、影印(不可借出館外,且限當天借當天還)。

以教員證借書,還書時同時歸還證件。

每人每次最多同時可申請2冊圖書。

四、保留期限:自本館通知日起,僅保留三天,第四天就會將該書歸還原擁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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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AC顯示的館藏地如為"通識中心圖書室",表示該書是在通識中心, 學生可以直接去通識中心找助教借書;而OPAC館藏地若顯示為"通識教育中心", 則表示書在通識某個老師研究室, 必須透過圖書館代借代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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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舉凡兼任老師、客座教授、專案(教學)助理、研究助理、博士後研究等身份者,於新進時,須拿人事室報到單(研究助理、博士後研究)或聘書及身分證影本(兼任老師、客座教授、專案助理),到館內填寫新進讀者資料,以便建檔,約半天即可用電子期刊,並至人事室申請職員證,持職員證(在聘期內)始可借書,如是臨時卡請人事室蓋人事章並填寫讀者資料(系所、姓名、身份證字號),以方便辨識身份。於續聘時,請至圖書館網頁各式申請表列印,並於各欄內填寫清楚,經單位主管蓋章後,附新聘書影本,送交圖書館即可。如不借圖書,可憑身份證或駕照換臨時閱覽證入館。

二、依台灣聯合大學圖書互借辦法規定,研究助理等有聘用期限者暨非本校專任教師或正式編制人員,將無法向臺灣聯合大學借書和持「互借證」至其他圖書館借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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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攜帶服務證或學生證,至本館流通櫃臺辦理借證手續,再持證至榮總借書,詳細請參考陽明大學圖書館與台北榮總圖書館圖書互借證管理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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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館除與台北榮總圖書館有合作關係外,尚有臺大、東吳、德明、文化、實踐、銘傳、大同、政大、臺北藝大及中國醫藥研究所等校,亦有互換借書證,凡本校師生可憑教職員證或學生證,向本館辦理借證手續,詳細請參考陽明大學圖書館與台灣大學圖書館圖書互借協議書八芝連圖書館館際合作組織圖書互借辦法陽明大學圖書館與政治大學、臺北藝術大學圖書互借辦法陽明大學圖書館與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圖書館圖書互借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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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台北榮總圖書館互借證,每人每次限申請一張,使用期限為三十天

二、其他圖書館互借證的使用期限為兩週

三、使用期限是以本館的借出及還回日期計算,請讀者務必於期滿前將所借圖書還清後,再將此互借證歸還本館

四、凡逾期三日內歸還互借證者,不予罰款;惟逾期超過三日未還,則自第一日(即到期日之次日)起計算罰款金額,每日新台幣五元,採累計制。

五、若無人預約互借證之情形下,得續借一次。
六、圖書互借證如遺失,應立即通知本館及借書之圖書館,並繳交賠款新台幣一百元,否則如發生冒用,導致該館有所損失時,該互借證之申請者,則應負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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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系統顯示「書在架上」,表示該書並未被借出,當書在圖書館內,系統就不會接受預約,您就必須直接到圖書館書庫找書及借書。只有書已被借出時,才可線上預約,等書回館時,圖書館將會E-Mail通知您來流通櫃臺借書。要來借書時,請 說明來取預約書,並將學生證拿給館員,進行借書手續。自本館通知日起,預約書保留期限為七天,七天後,便依序通知第二個預約者,或下架到書庫,詳細請參閱圖書館書刊借閱須知,歡迎您多多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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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讀者需自行上網續借,但必須先注意幾個重點:

1.到期日前3天始能辦理續借。

2.若想續借的書已經逾期,就無法續借。(例如︰想續借三本書,但是其中一本已經逾期,其他兩本雖還沒到期,也不能辦續借)

3.若想續借的書已有別人預約,就無法續借。

4.只要先前還有罰款未繳清,就無法作任何續借的動作

5.每本書期滿如無人預約,得續借二次。

二、續借方法如下:

1.進入圖書館首頁後點選 "查詢個人借閱記錄及續借"。

2.填入身分證號碼、密碼後,點選 "Submit",如果你從未在本館借還書系統設定密碼,於首次設定系統會出現 "Enter your PIN " 2次,再點選 "Submit"。

3.進入個人記錄後,點選 "目前已借出",進入所借書目資料。

4.勾選想要續借的書目後,點選 "續借選取館藏"。

5.出現 " RENEWALS" , 且產生新的到期日(續借當天再加30天),才表示續借成功。如續借失敗時, 請如期歸還,以免產生罰款。

三、若還不清楚續借步驟,請參考線上操作說明

四、若因網路問題無法順利完成續借手績,或忘記密碼時,可電2826-7000轉2311、6008、2283分機,洽流通櫃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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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 到期的書, 12月19日 才歸還,雖已逾期一天,但為體恤讀者,於到期日隔天辦理借還書時間內(開館後~畢館前三十分,請見開館時間),將書歸還,一律視為寬限期限內歸還,不產生罰款。但超過寬限期限後還書,罰款仍以到期日為基點,逾期一天罰款五元,以 12月18日 (週六)到期日為例, 12月20日 (週一)還書,逾期罰款10元。

凡逾本館借還書時間還的書,不管是親自還至櫃檯或是投還書箱,皆在次個工作日才會辦理還書手續。因此, 12月19日 閉館後投還書箱的書,會逾本館寬限期限,以逾期2天計,罰款10元。為避免產生罰款,務請準時於到期日內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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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您在借閱圖書時,館員會提醒借書的到期日,讀者應依規定,在書後的到期單上蓋「到期章」以提醒自已。

二、本館為提升對讀者的服務品質,圖書館的加強服務情形如下:

會在到期日前三天,發一次【即將到期通知單】,提醒讀者視需求辦理續借手續。

於到期當日,會再發一次【到期通知】,請讀者辦理續借,若不續借,亦可提醒讀者還書

若逾期天,會發【第一次逾期通知單】,告知讀者已逾期。

若逾期第天,會發【第二次逾期通知書】,催讀者趕快來還書。

若逾期第十五天及第二十二天,會再連續發兩次通知,罰款繼續累計,且無上限

若書一直未歸還,本館共發出一次即將到期通知單、一次到期通知單及四次逾期通知單,合計六次的通知

二、同學如未收到圖書館各種E-mail通知,有可能是因為個人的信箱有問題,或一時疏忽不小心自行刪掉,所以不得以此做為無法準時還書的理由

三、若同學不常使用學校的E-mail,也可直接上本館網頁查詢借閱紀錄/續借自行更改E-mail帳號,圖書館會以您建立的E-mail 帳號來寄通知。如有兩個E-mail帳號,請確定中間必須以「逗號」分隔,若不是(例如:用分號)請一定要改正,否則會收不到圖書館的各種通知服務。

四、平日煩請自行留意圖書館相關E-mail通知或自行上本館網頁查詢個人借閱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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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前圖書館的研究小間二十三間,採持証登記制度,可借用全天,鑰匙由借用人持有,於閉館前歸回櫃檯即可,所以雖是無人在內,可是確已被借出,而非常常有空缺沒人使用。

二、研究生及老師會有論文寫作或構思研究計畫的需求,他們常需要花較長的時間及獨立的環境去研讀學術期刊或寫作論文,與大學部學生利用圖書館,是為了自習或準備考試有很大的不同。何況研究小間的名稱,即在於區別其利用性質與一般閱覽空間有所不同。

三、本館未來將參酌其他大學圖書館對研究小間之管理辦法,作為日後新館研究小間若需修訂使用辦法時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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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使用規則中的第一條,即不可在館內吃東西,是因圖書館鋪設地毯,不易清潔、易藏污納垢,且會對圖書有害,所以不能帶有「糖」的飲料或食物入館。本館每天都會不定時巡館,如經發現時,一律制止,雖然我們會再加強巡館處理,但仍需藉助全體讀者的配合及協助。籲請同學若有發現其他讀者有飲食行為,拜託儘速通知櫃檯或各樓層辦公室館員處理,圖書館將十分感謝您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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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外人士進入本館時,請出示 健保卡、身分證或駕照,換發臨時閱覽證刷卡進出,其它證件恕不換發。

二、臨時閱覽證請於閉館前歸還,逾期二日視同遺失處理,罰款新台幣貳佰元。

三、校外人士只可進館查閱館藏書刊或影印資料,由於空間不足,不開放校外人士在館內自修,並請遵守本館相關閱覽規則,書籍、期刊閱畢,請自行歸架。

四、臺灣聯合大學(中大、清大、交大),視同本校教職員生規則處理,需帶學生證或職員證刷卡入館,如未帶證,需以身分證或駕照換證。如持證無法刷卡入館,請至流通櫃臺填寫「門禁建檔登記單」,以便建檔及入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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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館跨校借書,除向清大借書前需先簽署一份[讀者權益聲明書]外,都可以直接向三校借書,詳細請參閱台灣聯合大學系統(U S T) 圖書代借代還服務,目前(學期中)代借代還的送書時間是週一至週五運送,讀者上網申請後,約兩至三天可拿到書,惟需先收到E-mail通知,再到本校圖書館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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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大於借書前需先簽署讀者權益聲明書,填寫步驟如下:

1、於館別處點選「陽明大學」、證號處輸入 「條碼號」、密碼處 輸入「身分證號」。

2、按「送出」。

3、逐項簽署,並填寫通訊資料(*之E-mail、聯絡電話、永久電話為必備欄,一定要填寫),填妥後,按「確認」。

二、見到「感謝您的簽署,您的借閱權將於次一個工作日之下午起生效」,表示簽署完成,隔日下午即可上網填寫借書申請單。

三、若還不清楚,可電2826-7000轉2311、6008、2283分機,洽本館流通櫃臺或逕洽清大圖書館典藏組陳翠美主任,聯絡電話:(03)5742998或以校內分機撥台灣聯大系統專線 *941-2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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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進入清大、交大網頁,要查詢個人借閱記錄,修改個人基本資料(如:email、電話…)等,需輸入證號,即學生證(教職員工證)上的條碼號, 說明如下:

館別: 點選「陽明大學

證號: 輸入「條碼號

密碼: 輸入「身分證號」,(預設為身分證號,字母需大寫)

二、進入中大網頁,證號及密碼,皆輸入 「身分證號」 (英文字母必需大寫)。

三、將來再進入時,密碼可自行更改,但務必記住密碼,因本館無法查詢您所設的密碼。

四、若仍無法進入其他三校的網頁,建議您直接與該館的館員連繫。

清大圖書館 王素貞 小姐 TEL: (03)574-2996 或以校內分機撥台灣聯大系統專線 *941-2996 email:sjwang@mx.nthu.edu.tw

交大圖書館 呂瑞蓮 小姐 TEL: (03)571-2121轉52655或以校內分機撥台灣聯大系統專線 *940-52655 email:lisaluu@mail.nctu.edu.tw

中大圖書館 李忠育 先生 TEL:(03)4227151轉57416或以校內分機撥台灣聯大系統專線 *942-57416 email:zyli@www.lib.n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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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臺灣聯合大學其他三校借書,還書逾期且有罰款時,除可自行前往該校繳罰款外,本館於上班期間內(08:00~17:00)也可先代收罰款,但請於三日後,再到本校圖書館領取該校開的罰款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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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聯合大學系統圖書館還書,一律以讀者還回自已本校圖書館的日期為還書日,因此,若星期五到期,在星期五前還書皆不算逾期,但星期六以後還書就算已過期,每天罰款5元,採累計制。如書已確實還回,請不需理會逾期通知單,但請過二日後自行上網查詢個人借閱記錄即可。
Ans 20Top

因臺灣聯合大學代借代還服務系統,目前尚需人工作業來處理圖書的借還程序,所以無法直接判斷,而將預約書轉為借書(即一次OK)。

依您的情形,應是在填申請書後與各館人工處理代借手續前,被讀者親自到館借出了。遇此情形,您就需上網去做預約書手績,待收到預約書的E-mail通知單後,還要再上網重填代借申請書,才完成借書手續,詳細請參閱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圖書代借代還實施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