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共服務大軍-『替代役』訂於31日公告,43日起受理役男申請


政府公共服務大軍-『替代役』訂於31日(兵役節)公告43日起受理役男申請。
內政部役政署表示,95年「政府公共服務大軍」-『替代役』訂於43日起受理役男申請至
417日止,凡76年次(含)以前出生尚未接獲徵集令並符合申請條件之役男得依意願辦理申請;另為使我國具多元與國際化生活環境,本年仍持續受理海外留學尚未服兵役之已畢業(或應屆畢業)役男返國服替代役,以推動英語環境提升國民的外語能力。
以專長(志工)條件申請服替代役者,須先至役政署網站
(http://www.nca.gov.tw「替代役申請作業資訊系統」登錄個人基本資料及選服役別、機關後,至戶籍地公所查驗申請書及證明文件,並辦理「請服替代役暫不徵集」,於截止申請日前由役男將申請資料郵遞役政署始完成申請手續;持國外學歷尚未接受徵兵處理之役男,亦應於95417日前將經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學歷證件郵寄役政署(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已返國並經徵兵處理者,仍應先向戶籍地公所辦理「請服替代役暫不徵集」。
為利役男生涯規劃,95年役男申請服替代役作業採「一次申請、二時段入營」方式辦理,即結合替代役徵集梯次時程,區分95年下半年(712月)及96年上半年(16月)二個時段服役之申請名額,由役男依其意願並結合履行兵役義務時程規劃,自選單一時段役別機關名額提出申請,並按取得服替代役資格籤號順序分梯次徵集服役。
有關95年役男申請服替代役作業規定,預定於31日公告,相關資訊(專長條件、名額、、)屆時請至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公所或村(里)辦公處佈告欄及役政署網站(http://www.nca.gov.tw最新消息區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