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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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別 |
甲 |
乙 |
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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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名額 |
3 |
6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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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名額流用原則 |
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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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招生考試放榜後碩士班及碩甄生缺額之流用原則 |
流用順序乙丙 |
流用順序丙甲 |
流用順序乙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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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資格 |
醫學相關系所(公共衛生及醫務管理相關學系除外),得有學士學位者。 |
大學公共衛生學及醫務管理學相關學系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 |
甲、乙組外之其他系所,大學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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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應備文件 |
1.報名表 2.應考資格證明文件 3.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者,請依規定繳驗相關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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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試評分項目及 佔分百分比 |
初試:筆試(佔總成績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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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流行病學(30%) 2.生物統計概論(30%) 3.醫院管理學(40%) |
1.生物統計概論(30%) 2.衛生行政學(30%) 3.醫院管理學(40%) |
1.統計學(40%)
2.法學概論、經濟學、會計學 3.管理學(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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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試合格名單預訂於 3月 19日(星期 四)於本校招生網站公告,合格考生請自行至本校招生報名網列印複試通知,並詳閱相關規定 ※ 初試未通過者不得參加複試,另函寄送成績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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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
試 |
評分項目及 佔分百分比 |
複試:口試(佔總成績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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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項目:專業知識;發展潛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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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文件資料 |
請攜帶下列資料參加口試 1.身分證、複試通知單、繳費證明 2.大學成績單(需註明畢業成績全系名次) 3.推薦函2封 4.口試資料表 (推薦函及口試資料表之格式請至本校招生組網頁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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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所 聯絡資訊 |
查詢電話(02) 28262807 傳真電話(02) 28206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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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經一般生組錄取之考生,於修業期間不得轉為在職專班生 詳細內容以當年度出版之招生簡章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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